梅市教考[2008]10号
关于编制我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
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直普通高中学校,各中等职业学校:
根据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编制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》(粤招[2008]4号)的精神,结合我市今年中考改革实际,现将编制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招生工作全局,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。
通过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平台,统筹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,统筹规范招生秩序,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。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,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所属地区实际情况,做好生源计划的调整,提高招生生源计划编制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。
二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办法。
1、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生源计划以纸质文件形式报市教育考试中心,然后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输入市中考招生录取系统平台。
2、招生计划编制内容包括: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表(附件二)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信息表(附件三)。“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表”中学校代码以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”(附件一)为准。
三、中职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编制上报工作按《关于编制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》(粤招[2008]4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四、认真组织落实,保证招生计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。
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,政策性强,时间紧迫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,认真指导和帮助所属学校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积极配合,指定专人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备案,按时完成招生计划编制工作任务。
请各有关学校填好“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表”和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信息表”并加盖公章,报送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审核汇总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将所属普通高中招生生源计划、市属普通高中招生生源计划于
附件:1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
2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表
3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信息表
梅州市教育局
附件2:
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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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代码 |
学校名称 |
通讯地址 |
邮政编码 |
联系电话 |
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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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
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信息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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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名称 |
计划 总数 (人) |
计划类别(人) |
学费标准 (元/人) |
住宿标准(元/人) |
招生范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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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取生 |
择校生 |
正取生 |
择校生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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